近日,由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帮扶指导的《宝清县农村环境治理与黑土地保护融合开发EOD项目》通过国家审核,并正式推送金融机构,成为黑龙江省首个EOD模式入库项目。 EOD模式指的是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其有利于推动公益性强、收益差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与收益较好的关联产业项目有效融合,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又促进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
生态环境项目是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基石。生态环境项目一般可分为经营性项目、准经营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生态环境项目因公共属性强,项目收益偏低或者无收益,大部分项目均是公益性项目。相比于经营性项目由使用者付费、准经营性项目由政府补缺的模式,公益性项目对社会投资的吸引力弱,建设与运维长期依靠政府财政投入,而有限的政府投资难以满足点多面广的环境治理需求。为此,在项目谋划、包装、建设、运维等项目全生命周期内,必须强化经济思维,善用经济手段运维项目。以经济效益考核项目成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项目利润点在哪里?
以经济思维谋划项目的核心在于以项目为承载,构建起“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机制,体现出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即解决一个问题:项目利润点在哪里?
解决这一问题大致有几条思路。
一是组合开发。将具有收益的经营性项目和生态环境公益项目“肥瘦搭配”。以经营性项目的收益承担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的成本,让公益性项目转变为经营性项目或准经营性项目。比如,当前全国正大力推进的EOD模式试点,即以生态环境治理为导向,实行组合开发,实现项目收支平衡。
二是资源置换。以城市建设为参考,开发商在进行成片用地住宅建设时,要按照“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原则,建设配套幼儿园等附属公共设施。生态环境治理可参照这一思路,把生态环境作为一个重要的投入要素考量,在生态环境治理伊始就谋划推进资源置换。比如,推进湖泊水环境治理时,可与水产养殖企业、养殖户达成一致,待水质改善后,以卖鱼的收益提成反哺湖泊水环境治理支出。
三是外部借力。生态环境部门的项目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可主动加强与经济部门的联系,引智引技,借势借力。2022年3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经济合作局成功举办了首届节能环保产业暨环保基础设施招商会,共促成签约投融资项目金额达1438亿元。会议筹备期间,两部门紧密合作,生态环境部门借力经济合作部门渠道优势,将生态环境项目纳入招商引资清单,依托驻外招商部门积极推介项目,吸引投资,取得了良好成效。
如何使项目获得可持续的现金流?
项目运维过程中也要善于运用经济手段。生态环境公共属性突出,正外部性特征明显,项目治理成效通常难以确定受益对象,公众在享受环境治理成效方面普遍存在“搭便车”现象。在项目建设及后期运维方面,如仅凭政府投入,难以使项目可持续运维。为此,推进项目建设和运维,需解决一个问题:如何使项目获得可持续的现金流?
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是让外部效应内部化。
一方面,落实治污主体责任,让污染者付费,把企业和个人因污染产生的社会成本计入其生产或生活成本,使其内部化。对企业而言,可根据《环境保护法》对排污企业征收环境保护税,将所收税费用于环境治理。这一做法的难点在于核定企业的排污成本,过高容易给企业造成负担,过低则不利于污染治理。对城镇居民而言,可在水费、燃气费等有关费用中加入污染治理费。对农村地区的农民而言,虽然收费相对困难,但也应逐步建立起收费机制,使广大群众树立“污染者付费”的意识。
另一方面,建立补偿机制,让受益者补偿贡献者。单个的生态环境项目难以对环境治理产生显著效应,建议以流域和区域为单位建立补偿机制,让发达地区为发展中地区补偿、下游给上游补偿,贡献者将所得补偿再用于生态环境项目的运维。这一做法的难点在于政府需要对不同区域、流域环境治理成效进行评价,并通过经济结果体现出来。从目前流域补偿政策执行情况看,症结是本级财政投入不够,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进行引导奖补。同时,一些上下游区域对补偿标准难以达成一致,即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难以得到量化。解决这一矛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环境治理的正外部性效应的评价和量化,切实体现出美好生态环境的经济价值。
如何防止项目有关方违规?
生态环境项目成效要以治理效果为依据,体现在建设和运维方的经济效益上。当前,生态环境项目主要由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考核方式较单一,考核质量因第三方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往往难以达到预期效果,无法有效支撑行政决策。特别是在资金已拨付后再考核,难以对项目实施方产生约束作用。因此,考核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防止项目有关方违规?
解决这一问题的思路,可通过经济手段奖优罚劣,对项目有关方形成持续刺激,推动项目建设形成良性循环。
一方面,建立项目成效与有关当事方经济利益多元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对项目建设质量好、运行成效好的,在后续资金安排中予以优先考虑;反之则给予一定比例的扣减,通过真金白银的奖惩让绩效评价发挥作用。针对项目实施方存在的“一建了之”问题,可通过建立企业“红黑榜”的方式予以约束,凡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后续项目承揽方面“一票否决”,发挥负面约束的震慑作用。
另一方面,结合各项目建设实际,积极鼓励项目有关方开发生态产品,引导项目实现可持续运维。如四川省眉山市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时,采用“厌氧+人工湿地+氧化塘”模式,实现生活污水入塘资源化利用,以氧化塘种植莲藕,既美化环境又增加村集体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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